关于长期征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修订意见的通知
2024-09-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动态调整。为配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做好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修订工作,现长期征集修订意见,请你单位结合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协助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关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修订意见及技术依据。请填写附件,并提供研究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检测结果、拟豁免环节的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和环境管理现状、危险废物在相应豁免环节豁免后对行业和环境监管的影响,研究结果应具有代表性(包含生产工艺、行业占比等方面)。
二、关于完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本通知长期有效,请将上述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丁鹤、何艺
电 话:010-84665484、18810068216
邮 箱:dinghe@meescc.cn、heyi@meescc.cn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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