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察工作
2016-06-19
【摘要】:危险废物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使危险废物的环境监察工作步入新常态。当前环境监察工作面临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事件集中式爆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偏低、危险废物大量堆积等问题,本文从技术支撑缺乏、执法监管缺位、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薄弱等方面分析了危险废物环境监察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危险废物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环境监察机制创新、强化宣传培训等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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