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0年 第82号
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指导各地区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我部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现予以发布,请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 规划 公告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附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
一、 依据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商务、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规定,指导各地区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制定本指南。
二、 原则要求
规划应当落实《条例》关于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的要求,促进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规范发展。
三、 基本框架
(一)总则
1.规划依据
列举但不限于以下依据:各省(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国家及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规划等。
2.规划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集中处理。
3.规划范围
以省(区、市)为单元进行规划。
鼓励跨省(区、市)开展区域联合规划。
4.规划年限
原则上,以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如2011年至2015年。
(二)现状和问题
1.区域基本情况
本地区域概况、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包括:地域、面积、人口、社会经济、城镇、交通运输等。
本地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消费基本状况。包括:生产量、消费量、城镇/农村居民百户拥有量等。
2.前期规划执行情况
对照前期规划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总结。如编制2016-2020年规划时,应对2011-2015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现状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现状。包括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量、地域分布状况、跨区域流动状况、产生源状况(家庭或企事业单位)。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现状。包括回收渠道现状和特点,回收网点建设和运行情况。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现状。包括处理企业、处理设施的数量及其分布,处理企业技术人员数量,相关处理技术和处理设备水平,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设计处理能力(台/年)、实际处理量、处理能力利用率、处理成本等。
(4)问题分析。对现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方式、处理设备运行状况及回收处理管理体制等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及措施。
4.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简述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主要经验。简述并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以典型事例加以说明。结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要求和问题,在把握和确定回收处理目标和需求等方面提出建议。
(三)需求预测
以至少过去5年(如2005-2009)的数据为基础对以下内容进行分析预测(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最大限度促进了废旧家电的集中回收和处理,有关试点省市废旧家电回收的统计数据见附录,可供参考):
1.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量、回收量预测。
2.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能力需求预测。
3.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点建设需求预测。
(四)目标任务
科学合理确定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量,总体处理能力,处理企业数量、结构、规模和建设布局,处理技术与设备的发展,回收网点建设等目标任务。
考虑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量有限,根据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经验,各省(区、市)应严格控制处理企业数量。
(五)实施计划
从年度安排、部门职责、分级落实、考核指标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安排的意见。
(六)保障措施
结合本地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技术支撑、强化环境监管、加大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
四、 编制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资源综合利用、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同志和具体承办同志。
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熟悉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的管理人员,长期从事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以及相关协会和环境保护领域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和专家组成。
2.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资料收集、调查和分析评估
收集和调查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国内外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和设备发展现状和趋势;本辖区和周边地区内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跨区流动和回收处理的现状及趋势等资料,并进行分析评估。
(二)起草规划
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可先编制规划大纲;依据规划大纲,起草规划。
(三)专家评估
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和专家,对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进行论证评估。
(四)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通过政府网络、报刊等,将规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报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查
将规划报送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
(六)报环境保护部审定备案
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将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审定备案。
(七)发布实施
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发布规划并实施。
五、 规划文本格式要求
规划文本应规范,表述简洁、准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一)文本要求
1.封面
标题、单位名称、规划编号、实施日期(修订日期)、签发人(签字)、公章。
2.目录
3.引言、概况
4.术语、符号和代号
5.规划正文
6.附录
7.附加说明
(二)文本格式
1.使用a4 白色胶版纸。
2.正文采用仿宋4号字,1.25倍行间距,两端对齐。
附录:
家电“以旧换新”首批试点省市销售回收统计数据(2009年8月-2010年5月)
单位:万台
首批试点省市
|
电视机
|
电冰箱
|
洗衣机
|
空 调
|
电 脑
|
合 计
|
北京市
|
78.0
|
13.0
|
20.3
|
2.2
|
9.6
|
123.1
|
天津市
|
38.5
|
4.3
|
7.3
|
0.5
|
2.9
|
53.4
|
上海市
|
233.6
|
7.1
|
10.8
|
1.1
|
7.6
|
260.3
|
江苏省
|
321.1
|
13.5
|
29.9
|
1.9
|
7.7
|
374.2
|
浙江省
|
175.9
|
7.0
|
9.2
|
0.7
|
16.9
|
209.6
|
福州市
|
29.4
|
0.9
|
1.9
|
0.1
|
0.5
|
32.9
|
山东省
|
180.7
|
11.8
|
17.7
|
0.8
|
8.6
|
219.6
|
长沙市
|
24.0
|
1.4
|
2.5
|
0.3
|
0.2
|
28.4
|
广东省
|
125.2
|
14.6
|
26.4
|
6.5
|
5.4
|
178.1
|
合 计
|
1206.3
|
73.7
|
126.1
|
14.2
|
59.4
|
1479.6
|